Tag: 退休
【積金新聞】 提早拎強積金?
史先生 / 積金文章 / 保守基金, 受託人, 強積金計劃, 投資管理, 盈富基金, 積金局, 退休 /

間中都有些新聞說強積金計劃成員受唆擺或等錢使,非法發假誓提早拎強積金(見此),近日還有非法集團冒認計劃成員提早拎成員的強積金(見此)。
有些人會認為強積金是自己的,理應可以鍾意幾時拎就幾時拎,法例限制了管理強積金的自由(其實大部份法例都是限制自由),今日都過唔到仲點捱到65歲?
因為江湖救急而提早拎強積金,好像有點道理。但強積金屬於65歲或退休後的自己,是否應該由65歲或退休後的自己來決定?現在眼前的自由是否剝奪了日後的自由?是否有點像古代的指腹為婚?
姑且假設大家可以合法地提早拎強積金,看看有什麼好處及壞處。
提早拎強積金的好處:
- 理財自由;
- 轉買ETF,費用少;
- 其他投資還賺得更多;
- 蝕左都係自己錢,不自由,無寧蝕;
- 有得週轉下。
提早拎強積金的壞處:
- 有嗎?(很多人會這樣認為)
- 自己投資賺得更多?攤開自己的MPF statement與及證券行statement認真看看兩者的回報。
- 自己投資費用較少?現時香港個人入息中位數為每月1.8萬元(見此),按工時中位數為每周45小時計,平均時薪大約(1.8 x 12月 / 52周 / 45小時 =)92元。假設每交易日花上10分鐘來跟進提早提取強積金後的投資,例如查一查股票價位及看一看財經新聞,每月便用上(21交易日 x 10分鐘 / 60 =)3.5小時,即3.5 x 92 = 322元,一年累計的「自己管理費」便為322元 x 12月 = 3864元,佔人均強積金資產29萬元的(3,864 / 290,000 =)1.33%,此1.33%的「自己管理費」與現時強積金管理費用差不多,還未計的「自己投資」的交易費用。另外,高薪人士自己管理更花錢花時間,一百幾十萬元的強積金即使提早提取,亦無暇處理。
- 所有蛋放於同一個籃?現時強積金的成份基金包含股票債券,投資分布於本地及環球各地區,基金又有不同風險的定位,如預設投資,投資物比起香港散戶以港股為主的投資視野更加寬廣及多元化。如果提早拎強積金後all-in港股,即是一個籃裝所有蛋,個人整體資產便高度集中,未能分散風險。
- 提早提取後交給其他人打理?是否有違提早拎強積金的初心?
- 提早拎強積金然後有一筆錢,用於買樓結婚等一次性大額開支之後,下一次要儲好幾年才能再次使用。情況等於打機放完特殊技能後又要再儲,中間的辛苦慘過唔放技。
小結
假設提早拎強積金是合法的話,應不應該提早拎強積金是個人理財能力及選擇。有特殊財務需要連今天也過不到的話,江湖救急下提早使用強積金都無可厚非。但提早拎強積金如果是用來旅行、買樓、做生意、投機的話,只會害了個人理財能力較差的人。
迷網股、倫敦金、挖礦機、槓桿借貸等等陷阱已經害人不淺,如果將強積金這隻小綿羊放出荒野,一出羊圈圍欄大多被豺狼老虎秒殺分屍;提取強積金後該資產能保本地健全地直到65歲退休後使用,應該都難過沉悶地執行追求強積金年均8%回報的策略。
延伸閱讀:如何提早拎強積金
http://www.mpfa.org.hk/tch/main/employee/early_withdrawal_of_benefits.jsp
Image from modernfarmer.com
【退休理財】 強積金及年金扣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18年12月5日向立法會提出強積金法例修訂(見此),該修訂主要加入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及延期年金的扣稅安排。
由於傳媒的報導(見 1 2)未必能掌握政策的全部,直接閱讀政府遞交給立法會的文件更好,文件節錄如下:
第8段:
“保存規定”…即只可在65歲退休時或基於法例容許的理由5提取供款。
第9段:
為達到鼓勵市民為退休生活作額外儲蓄的目標,享有稅務扣除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須受“保存規定”所規限。
同時,我們不希望一些選擇享有更大彈性的計劃成員因為“保存規定”而不作自願性供款。……計劃成員可選擇繼續作出自願性供款,無須受“保存規定”所規限,惟有關自願性供款不會享有稅務扣除。
計劃成員如希望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享有稅務扣除,須把自願性供款另行存放於新開設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現時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所有“保存規定”,會適用於“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
但根據 “可扣稅自願 性供款”方案, 計劃成員可自行選擇在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開立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 ”。
第10段:
屬強積金制度實施前成立並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也可自行選擇在任何一個強積金受託人開立強積金計劃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以作出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並享有建議的稅務扣除。
第11段:
我們建議,延期年金產品……的保費方合資格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享有稅務扣除。…..我們擬訂立以下資格條件:
(a)最低保費總額為18萬元,供款期最少五年。
(b)最短年金期為十年。
(c)年屆50歲或以上人士可提取年金。
(d)披露規定
三項主要披露規定包括:
- 產品的內部回報率須在合資格年金產品的銷售說明書及與持有人的相關通訊內清楚註明。內部回報率是有用的衡量標準,可供客戶評估和比較合資格產品後才作出知情的購買決定;
- 須清楚公布保證年金額和浮動年金額(如適用的話),而保證年金額不應少於預計年金總額的70%;以及
- 附加保障(例如危疾保障、住院現金等)的保費須與合資格年金的保費清楚分開。該等附加保障的保費不可扣稅。
第13及14段:
我們原來建議,稅務扣除額上限為每年36,000元。這是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延期年金保費合計可享的最高扣除總額。
我們認為有理據把上限由36,000元提高至60,000元,以將稅務扣除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涵蓋納稅人為配偶而繳付的延期年金保費。
第15及16段:
我們建議無論是夫婦作為聯名年金領取人,抑或是納稅人或其配偶作為單一年金領取人,該納稅人均可就有關的延期年金保費申請稅務扣除。
我們建議容許須繳稅的夫婦之間分配延期年金保費的稅務扣除,以申請合共120,000元的扣除總額,前提是每名納稅人所申請的扣除額不超過個人上限(即60,000元)。
如果大家只睇傳媒的資料,將焦點只放於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稅,那便看不到全部。筆者認為是次修訂的重點是延期年金保費扣稅。
先講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稅,以往自願性供款的提取是沒有65歲才能提取的限制(即是沒有“保存規定”),自願性供款的限制大多是如何100%拿走僱主自願性供款的部分,通常涉及僱員的工作年期及表現。現在政府於「不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之外,增加一個「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但此「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要像「強制性供款」一樣,受“保存規定” 限制於65歲才能提取。
有沒着數?或者點先有着數?
對強積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會有着數:
- 除了僱員因工作而出現的自願性供款以外,還有另外因有閒錢而作出的自願性供款,而且肯定65歲前不提取;
- 接近65歲,有筆錢打算退休後才用,又能打理強積金投資的;
- 如果現時的自願性供款可以轉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同時肯定至65歲前不提取。
對強積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不會有着數:
- 不用交稅的;
- 不肯定至65歲前不提取自願性供款的;
- 不懂管理強積金投資的。
此自願性供款扣稅的政策,最大害處是鎖死金錢到65歲,對後生的人士來說是十分不可取。年輕人大多交稅不多,無謂為了節省少少稅款而將金錢鎖死幾十年,人出豉油你出雞,因小失大。
最大受益者應該是接近65歲人士,大概55至65歲人士都可以考慮,如果用盡自願性供款的扣稅額,扣稅所慳的5%至15%(視乎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率)可視為自願性供款的當年回報,每年可能慳返一萬幾千(見下表),而供款可選擇投資於保守基金或保證基金(尤其高息保證基金),降低風險之餘,當作儲幾年銀行定期。
扣稅所慳的5%至15%加上保守基金或保證基金的回報,是接近65歲人士的頗佳投資選擇。
取自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 INS/2/18C-《 2018年稅務及強積金計劃法例 (關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 )(修訂)條例草案》
對年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會有着數:
- 一早已經買了合資格延期年金的;
注意只有合資格延期年金的保費才能扣稅,但政府年金是即期年金,不能扣稅。即期年金是即買即收錢,延期年金要滿足第11段的條件,才能扣稅。
第11段的資格條件:
(a)最低保費總額為18萬元,供款期最少五年。
(b)最短年金期為十年。
(c)年屆50歲或以上人士可提取年金。
(d)披露規定(如內部回報率,保證金額比例)
- 正考慮買延期年金的;
注意你考慮買的延期年金是否滿足上述第11段的條件,據聞2019年4月前保監局會有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的名單,到時再買都未遲。
- 正考慮買年金,但未決定是政府即期年金,抑或私營延期年金。
政府即期年金的IRR(內部回報率)一般高於各私營年金(見前文),之前政府年金宣傳不足及媒體冷對待,又可能是政府年金公司因為冇肉食唔想做放軟手腳,加上銀行保險的年金推銷員以不保證的預期回報推高私營年金的預期IRR,甚至以一個總回報蒙混過關,令無知人士覺得政府即期年金的回報差過私營年金。
但是,如果私營延期年金可以扣稅,變相保費打折,扣稅所慳的5%至15%,可以直接推高私營延期年金的實際IRR。如果計入5%扣稅所慳的保費,實際IRR可推高0.2%以上;如果扣稅慳15%,實際IRR可推高0.6%以上。
當新法例要求合扣稅資格的私營延期年金要列出IRR,可以更實際地知道扣稅後推高幾多IRR,某些私營年金的IRR有機會能與政府年金一拼。
對年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不會有着數:
- 已買了政府年金的(錢都畀晒);
- 已買了私營即期年金的(錢都畀晒);
- 已買了不符合資格的私營延期年金的(看看銀行保險公司會否作出計劃修訂);
- 將於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用盡扣稅額的(如果伴侶沒有自願性供款,看看幫伴侶買年金有否多些扣稅額度)
總結:
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只適合臨近退休人士;年輕人的供款被鎖死幾十年完全不值得,弊多於利。
打算買年金的,已經預期保費被鎖死,可以比較政府年金及可扣稅的合資格延期年金。合資格延期年金的扣稅可當作保費折扣,實際IRR會有所提升,選擇時亦要考慮其他因素,見此,如果想控制每年年金保費於$60000樓下,可能要找一些10至20年付款期的年金,或者拆開一份給另一半,有些年金可以有兩位或以上的受益人,但派息可能會減少。
香港個人退休理財會因為是次扣稅而開始愈趨複雜,可是找一位稅務會計師計這少少數目太過奢侈,但保險及強積金代理人又通常處理不到稅務問題,唯有由各位自行計算利弊。
Image from imoney.my
退休值幾錢
leungsaikit / 積金文章 / 算帳, 退休 /

退休值幾錢?問的是退休開支是多少?
將退休開支數字化是一個資產定價(evaluation)的過程,一般的資產定價可分為三個面向:過去、現在、將來(見前文的後記)。將退休開支放入定價的情景,可以有以下的考量:
1.過去
從「過去」角度去考慮資產的定價,常見的有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例如你買全保,架車水浸total loss,保險公司會賠多少錢給你?不一定是賠一架新車給你,而可能是重置你的車輛的成本,就是經過落地及相同里數、保養及使用後的價值。
這種只考慮「過去」的角度,放於退休金可以是對「過去」的自己的儲蓄要求,例如五十歲回望自己應該儲蓄多少的退休金,大家可參考《積金大反擊》第99頁的『退休金儲蓄目標與月薪比例』圖表,該圖表列出各年歲需要儲蓄多少倍當年月薪的退休金,重點數字如下:
| 年歲 | X倍月薪 |
| 30 | 17 |
| 40 | 40 |
| 50 | 76 |
| 65 | 167 |
因為複利(compound interest)的關係,退休前15年(50至65歲)應該是退休金的黃金增長期,由50歲的76倍月薪到65歲的167倍月薪,需要增加退休金儲蓄一倍多少少,按72法則,回報要有72/15=4.8%。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退休金儲蓄目標與月薪比例』是按當年月薪計算,由於月薪會隨升職及通脹增加,所以一般人用的名義回報(nominal return),是要將72法則的實質回報(real return)加上通脹,大約為4.8%+4%=8.8%,所以《積金大反擊》第98頁以回報8.5%作計算。
2.現在
考慮「過去」的角度有點像跑數,如果到退休都追唔到咁點算?一係延遲退休,一係降低一點生活水平。
《積金大反擊》第112頁的『4%法則』是一種「現在」的用錢角度,有幾多駛幾多,睇餸食飯。假設你退休前月薪為二萬元,167倍月薪便是334萬元,退休後首年可用4%,即334 x 4% = 13.4萬元,或每月1.1萬元,此每月可用退休金大約為退休前月薪的55%至60%,而退休後開支是退休前月薪的60%,亦是《積金大反擊》第98頁的設定,此比率被稱為「替代收入」(replacement income)。
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數字,國際上「替代收入」的比率平均約為62.2%(見此),此平均數是對應着該地區的收入中位數。香港於2017年的收入中位數是$16800,如果收入是中位數的一半,按OCED的統計數字下「替代收入」比率便要提升到70%至80%;如果收入高於中位數,「替代收入」比率便可低於60%至50%。即是說,人工愈低便餐搵餐食餐餐清,要按退休前月薪的70%至80%考慮退休後開支;而高薪一族,按退休前月薪的50%至60%作為開支,已經可以保持到生活水平。
這就是《積金大反擊》以「替代收入」比率60%作平均計算的出處。
另外,以「現在」的用錢角度,希望提早退休可參考《積金大反擊》第121頁的列表,知道擁有2000萬元於40歲退休後,保守操作只可每月開支2萬元,進取操作可每月開支3萬元。
3.將來
財務自理不外乎是「量出為入、量入為出」。為自己建立一個收入支出資產負債列表,估計推算一下「將來」的收入支出資產負債,便是以「將來」為考慮起點的退休開支定價。
大家知不知道債券是如何定價?就是按將來各時期的利息收入與及期末的本金回收,折現到今天而成。退休開支都可以按同樣方法,把將來各時期的開支折現到今天,對比一下現時的資產總值。
如果現時的資產總值低於開支折現值的話,便是指現時的退休資產不能支持退休開支,如果按「量入為出」去解決,便是減少退休開支;按「量出為入」去解決,便是增加退休資產回報。
總結:
退休開支定價其實還有其他很多方式,大家按一兩種自己有能力把握的去考慮計算便可。網上有一大堆退休計算機可以幫到大家。
影響退休開支的變數太多(淨係幾時死已經冇人知),退休開支又比較個人化,只能有一個大概的掌握。
《積金大反擊》所提及的167月薪及4%法則,已經提供了一個大概的退休金框架,細節便由各人按自己的需要及處景作出調節,冇人可以指定你過一個怎麼樣的人生,除了你自己。有正常財務自理能力的人,是不會將自己的退休開支外判給家人、社會及政府。將自己退休的責任,推結家人、社會及政府,到老死還是處於「財務孩提」的狀態。
自己的人生是由自己負責。
Image from depositphotos.com
香港人均壽命

不同的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私人企業都有針對退休一環作出統計及研究,本文則討論一下香港政府統計處於2017年9月所發表的「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
此份人口推算長達50年,針對退休及強積金而言,有多項數字值得大家留意。
- 人均壽命
按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於2016年的香港男女平均壽命分別為81.3及87.3,此報告亦推算於2066年,香港男女平均壽命分別為87.1及93.1。
強積金於2000年尾推行,此年新入職人士假設為20歲,即1980年出生的人,會是首批全期運用強積金的打工仔。按上述推算到2066年,這批80後人士(1980年或以後出生的人)男女平均壽命分別為87.1及93.1,但他們此時只有85歲,即是2066年還未到達他們的平均壽命。
此現象便是所謂的「長壽風險」(Longevity Risk),IMF 於2012年已經發表了一份報告,指出各個已發展國家應該執行一些政策去減輕「長壽風險」對公共財政的影響。
現時2016年的香港男女平均壽命分別為81.3及87.3,此平均壽命數字只適用於現時(2017年)已年過80歲的人士作為參考。如果是80後人士,應該以2066年的香港男女平均壽命分別為87.1及93.1作為參考。
那麼, 80後人士是否以87至93歲作為平均壽命的預期數字便可以?這要視乎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的準確性。翻閱香港人口推算 1997-2016,此報告於1997年推算了2016年的香港男女平均壽命分別為78.1及84.3,但與現時實際的81.3及87.3有3年差距,如果將此3年差距放進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的推算,2066年的香港男女實際平均壽命可能分別為90及96,80後人士的壽命又再推後。
按《積金大反擊》第14頁,強積金年均回報要有9%才能夠用到94、95歲。所以80後人士於「長壽風險」下,對於提升強積金回報比起前人更有需要,強積金年均回報9至10%是他們的目標,否則只有加大退休儲蓄或延遲退休年歲。
- 65歲以上人士佔整體人口
有些人可能會想到如果不夠錢退休,便應該由政府出錢接濟,我們看看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內的2016及2066年的人口分佈:
上表可見現時2017年的65歲以上人士佔整體人口約為16.5%,而到2066年是36.5%,按人數說是現時的一倍以上,即是2066年的老人院應該會是現時的一倍以上,其他醫療、社區、住屋、交通等領域,2066年與現況將會大有不同。
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的人口分佈又推算是否準確?我們再參考香港人口推算 1997-2016,20年前推算2016年的65歲以上人士佔整體人口為13.2%,但現時因「長壽風險」而出現實際為16.5%,有3%誤差。所以現時推算到2066年是36.5%,加入推算誤差3%後,可能於2066年那時65歲以上人士會佔整體人口達40%。
現時日本的65歲以上人士佔整體人口為27.8%(見此),已經是全球最高,超級高齡化對經濟物價影響的不斷出現(見 1 2)。有見及此,香港政府及香港人應該為了2066年65歲以上人士佔整體人口40%的出現,而早作準備。
照顧年老傷殘是社會及國家的應有之份;但年輕人為年老的自己而早作準備,更是個人及家庭的應有之份。
延伸閱讀:
全民退保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7/06/P2017070600954.htm
http://pension.org.hk/content/%E9%80%80%E4%BC%91%E4%BF%9D%E9%9A%9C%E6%87%B6%E4%BA%BA%E5%8C%85
http://www.liberalstudies.hk/video/programme.php?vid=tcs16-1641
筆者認為:支持及希望享有全民退保不外乎是希望「政府錢、自己洗」,但是,如果將支持及希望享有全民退保的人及家庭的稅率增加15%(即退休儲蓄率),撥入全民退保專屬基金,然後按可持續比率提取,將「私己錢、大家洗」概念帶入全民退保;而不支持及不希望享有全民退保的人及家庭的稅率則維持現狀,可以令不同能力及不同訴求的市民有不同的選擇。
如果全民退保不是以獨立專屬基金運作,而是與政府財政掛鈎,假設某一天香港政府資不抵債,按一般公司破產的處理辦法,先付員工薪酬,再付外債,然後是必要開支(如醫療、市政),最後才是福利,屆時依賴全民退保作退休後收入的人士,便岌岌可危。
既然人人都對私營及市場化的強積金都十分不滿,但筆者看不到公營及福利性的全民退保,何以令人滿意?試想一想按這些建議,先於自己家庭家族內運作一下「全家退保」,看看可不可行,才放之於社會。如果只為年老傷殘,其實是可以有更多對應性的個人化福利。
公共資源應該是按需要分配,而不是人有我有。









